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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有关宗教方面的规定
【发布日期:2020-08-15】 【来源:本站】 【阅读:次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有关宗教方面的规定

发布时间: 2013-10-15 10:59         点击数:126

19953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
1995
3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
199591日起施行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   第八条  
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。  

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。  

  第九条
 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。

公民不分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职业、财产状况、宗教信仰等,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。  

  第八十二条
  军事学校教育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的原则规定。

宗教学校教育由国务院另行规定。